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成都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12月8日上午6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成都市郫都區郫筒鎮(郫筒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12月7日淩晨3點,成都市郫都區人民醫院報告一例新冠肺炎可疑病例,7點50分經當地市疾控中心覆核核酸陽性,經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後再增一例確診病例。當地政府於當晚公佈兩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行動軌跡。12月8日0-6時,成都市再新增3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其中1人為昨日郫都區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發現,另外2人為太平村居民核酸篩查中發現。
因應內地疫情發展,截至2020年12月8日,本澳要求對入境14天前身處內地且曾經到天津濱海新區漢沽街、東疆港區、中心漁港冷鏈物流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上海浦東新區祝橋鎮、周浦鎮、張江鎮,成都市郫都區郫筒鎮(郫筒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