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2022-03-17 16:23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鄰近地區疫情,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澳門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13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自3月18日凌晨零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的人士,須持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未持有上述證明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澳門居民則須立即接受檢測;而離境人士維持須出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要求。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會與珠海保持密切溝通,持續觀察和評估疫情情況,以盡快恢復從珠海經珠澳口岸到澳門的人士持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通關措施。


#關於對珠海的防疫措施

自2022年3月17日上午10時起:曾到珠海市南屏鎮屏東路12號廣珠花園人士

自2022年3月16日下午4時起:曾到珠海市高新區唐家灣創新四路-科技四路-創新三路-無名路圍合區域內(包括炬力科技園)、金星路228號紅樹東岸公寓(樓楝)人士

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因應珠海已出現疫情,在澳門出入境人士必須提高警惕,遵從點對點的出行軌跡要求,堅持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不去人多的場所,不要參加聚集性活動。


如有需要,可與應變協調中心查詢👇
📞電話︰853 2870 0800(24小時)
📧電郵:[email protected]
🔎查詢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