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2021-06-22 11:00

因應香港已連續 14天無本地病例報告,就澳門居民關心港澳之間通關便利措施的進度事宜,社會文化司歐陽瑜司長於6月21日下午與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以及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了視像會議,基於香港與澳門兩地疫情平穩的前提下達成了初步共識。

港澳有條件豁免醫觀通關

據悉,港澳雙方初步共識有條件豁免來自香港人士醫學觀察的措施,執行的時機為香港連續28日沒有本地確診個案。截至6月21日,香港已連續14日無本地確診個案,相關措施將循序漸進分階段開展,每一階段均設名額限制。

若實行豁免醫學觀察的措施,將設有充足的安全措施作出保障,包括要求來往兩地的人士接種新冠疫苗;來澳人士來澳後視乎逗留期間長短而需要進行多次的病毒核酸檢測,在核酸檢測全部呈陰性結果前,需限制在社區內活動。此外,兩地亦會設立熔斷機制,倘疫情有變,兩地通關便利措施便會中止,屆時將需要恢復醫學觀察的措施。至於措施實行的細節內容,包括名額限制、來澳或往港目的及優先對象,當局表示需要與香港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充分溝通及雙方同意後才能落實,若有確定方案後將會儘快公佈。另外,任何必要條件需要考慮實際情況而作例外情況,例如,因身體狀況而不能接種疫苗的人士,可出示醫生證明書證明上述情況,而具體執行的細則將於有具體方案後作出公布。

東莞新增確診病例 本澳相應更新措施

因應廣東省的疫情變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澳門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

  • 自2021年6月19日凌晨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的入境人士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 自 2021年6月21日凌晨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新華學院東莞校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

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澳門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 廣東省:

廣州市:荔灣區、海珠區、越秀區、番禺區、南沙區、白雲區永平街道;
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不包括深圳機場和福永碼頭);
東莞市:南城街道、麻涌鎮新華學院東莞校區;
佛山市:盈康包裝有限公司宿舍,南海區、禪城區;
湛江市:吳川市覃巴鎮下榕村。

  • 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萬全鎮。

鑑於廣州、佛山等地的疫情較為嚴重,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巿民應暫緩前往廣州、佛山,尤其是前往廣州荔灣區、海珠區和越秀區及佛山市南海區的非必要行程;家住廣州、佛山的人士暫緩返回該等地區探親;各機構應暫緩安排前往上述地區的非必要活動;各機構如有員工曾在近期在上述地區逗留,應督促其採取嚴格的個人衛生措施,尤其是避免和他人在沒有戴口罩的情況下相處。如有任何不適,應及時就醫,並向醫生詳述旅行史和接觸史。

應變協調中心並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圖片來源:澳門新聞局